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保障网络司法拍卖高效运行和依法有序健康发展,提高执行工作效率,9月21日上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正式委托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相关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通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光代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经有关部门共同对报名机构资格初审、执业能力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程序,成功正式列入通辽市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本次签约后,中鼎元品将运用丰富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运营经验等专业优势,优化财产处置流程,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助力执行工作有序运行。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光表示,双方合作期间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多区域、全方位深化合作,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共同努力以提高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质效。拍辅机构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对标的物进行推广,提供的咨询建议、拍品落地等便捷专业服务,可以有效促进成交溢价率,提高社会对法院网拍工作认可度和满意度,多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满足服务人民群众对司法拍卖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通辽地区的司法拍卖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